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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来说,协议书加盖了公司印章就应该认定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如果你们主张是对方的偷盖行为,应提供相应的证据,足以推翻该协议书,如果没有证据或者...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后,因为用人单位出资让劳动者参加专项技能培训的,双方可以再签订培训协议,约定服务期和违约金,是合法有效的。《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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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如果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协议内容没有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双方当事人都在协议上签字(企业方需要加盖企业公章),那么协议就是有效的。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一般是无效的。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而通常适用劳务派遣工作的岗位都是临时性、补充性的一般岗位。当然如果确实该工作有需要保密的地方,也可以由双方约定竞业限制。《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第二十四条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关于用工单位考勤制度每个公司的规章制度都不一样,法律没有规定,但在用工单位考勤出现问题时以下几点可供参考: (一)工资支付争议事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用人单位必须保存劳动者记录考勤的资料,最好的保存资料的方式就是运用由劳动者本人签名确认的考勤表。 (二)在没有完善考勤的情况下,如用工单位与劳动者对加班时间或工作时间有争议时,应倾向于作出不利于用工单位的认定。 (三)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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