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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职工缴纳了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凭工伤认定结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填写《工伤保险待遇申领表》,到医保经办机构申请。若职工未参加工伤保险的,...
员工工伤鉴定出来,如果是需要进行康复的,那么可进行康复治疗,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如果鉴定结果没有说明需要进行康复治疗的,那么员工自行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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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发生工伤的处理办法一、提出申请。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起30日内,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处提出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发生符合《》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二、及时进行治疗。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为市人民医院、市中医院)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必须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等有关规定。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办法处理。三、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四、工伤保险待遇结付。经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工伤职工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根据鉴定结论,对于参保职工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应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相关工伤待遇,由用人单位到市社保局医保中心工伤生育保险科办理结算。
一般工伤鉴定结果下来以后,如果公司缴纳了社保,则公司需承担一次性工伤就业补助金,并且必须要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以后,公司才会支付给劳动者,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则有社保部门按照员工缴纳的社保基数进行相应的赔偿;如果没有为其缴纳社保,这些所有的赔偿都应当由用人单位承担;需要继续支付员工工资。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四十二条、人社部《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人社部)第十一条规定,工伤职工拒绝伤残鉴定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待进行伤残鉴定后,恢复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但停止执行工伤保险待遇期间的待遇不补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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