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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的内容是: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工资是指雇主或者法定用人单位依据法...
第二十五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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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五条,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延续至相应情形消失时终止。但本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在离职前未进行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患者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四)女职工孕期、产期、哺乳期;(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15年,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内容: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用人单位应将工资支付给劳动者本人;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用人单位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的内容是: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工资是指雇主或者法定用人单位依据法律规定、或行业规定、或根据与员工之间的约定,以货币形式对员工的劳动所支付的报酬。 工资可以以时薪、月薪、年薪等不同形式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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