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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商标复审时间要求的,一般为15天。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当事人对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书面通知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
1、商标驳回复审期限是,在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由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十五日内申请。 2、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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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某些时候我们因为各种不可抗力的影响需要申请商标复审延期,那么应当如何计算商标复审延期申请的起算日呢? 依照规定,当事人申请商标复审事宜,应当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办理。因不可抗拒的事由或者其他正当理由,可以在期满前申请延期30天。延期申请应当在收到商标局驳回通知之日起15天内提交,延期时间从第16日起算。 由于延期申请的时限审查只能在收到复审申请书件时才能进行,因此,商标评审委员会收到延期申请时,不进行时限审查,而在收到正式复审书件时一并进行时限审查。超过法定时限的,商标评审委员会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当事人或代理人。
1、商标申请人收到驳回通知书后,要注意商标局寄驳回通知书信封上的邮戳,商标复审是有期限的,过期无效,目前有两种计算方法: A、发文日期+15天路途时间+15天复审请求时间=30天。 B、信封邮戳+15天。 2、2个月左右商标评审委员会下发商标驳回复审受理通知书,1年左右会做出裁定。复审成功后移交商标局会有3个月的公告期限。
申请人可以在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决定、裁定之前申请撤回复审。 一、商标评审委员会有权审理商标注册复审案件、商标异议复审案件和商标撤销复审案件。商标复审是针对当事人不服商标局对就商标有关事项所作处理决定而提出的复审请求、由商标评审委员会重新进行审查的法定程序。 二、商标复审的类型如下: 1、当事人对商标局驳回商标注册申请不服的复审; 2、当事人对商标局驳回注册商标转让申请不服的复审; 3、当事人对商标局驳回注册商标续展申请不服的申请; 4、当事人对商标局异议裁定不服的复审; 5、当事人对商标局撤销注册商标不服的复审; 6.当事人对商标局撤销注册不当商标不服的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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