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合同到期,公司可以拒绝续签(即强制赶人)。但要支付经济补偿(2008年劳动合同法第46条第五款规定,在08年1月1日后到期的固定期限合同,除...
1、强制更改,就是公司非法解除与你们以前的劳动合同。 ——依据是,《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在职工的哺乳期内劳动合同到期,除非职工具有严重的过错,否则公司一般无权解除劳动合同,公司需要将劳动合同续延至职工的哺乳期结束再与职工终止劳动合同,或者依法决定续签。
不合理。 1、协商不成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2、位违反法律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你支付赔偿金。 3、【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你在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你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你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根据规定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不能胜任工作”是指不能按要求完成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任务或者同工种、同岗位人员的工作量。用人单位不得故意提高定额标准,使劳动者无法完成。同时,用人单位也不能随意调动劳动者工作岗位或提高工作强度,借口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律师提醒:实践中,用人单位应注意,单单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还不能解除劳动合同,还需劳动者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才能解除劳动合同。另外应注意保存好证据。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404人已浏览
255人已浏览
189人已浏览
11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