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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在公司食堂食物中毒,则属于工伤,建议先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社保局申请工伤认定,待医疗终结后申请伤残鉴定,根据鉴定结果委托律师通过法律途径...
公务员私卖单位食堂的食材,是犯法的。国家所有的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侵占、哄抢、私分、截留、破坏。而公务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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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中,有一项所谓的“三工”原则,即《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而受到事故伤害的;该条第 (三)款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也应当认定为工伤。依据上述条款,如果是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三工”似乎是认定工伤的必备要素。
公司在员工工资中扣辞退补贴是不合法,用人单位非法克扣劳动者的工资,劳动双方可以协商解除,如果不能达成一致的,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劳动合同法》第七十七条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第七十八条工会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用人单位履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情况进行监督。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工会有权提出意见或者要求纠正;劳动者申请仲裁、提起诉讼的,工会依法给予支持和帮助。第七十九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对违反本法的行为都有权举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应当及时核实、处理,并对举报有功人员给予奖励。《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一、经营方式: 1、甲方提供厨房、餐厅、全套厨房设备,负责水电和燃料及厨工住宿。 2、乙方负责厨房设施的维护,若财产发生人为损坏,乙方需照价赔偿。 3、乙方自行采购、加工,自负盈亏。 4、乙方自行安排厨房员工,并负责厨房员工工资福利。 5、承包期内必须添置或更换厨房设备,由乙方提出,经甲方同意后由甲方负责。 二、双方权利及义务: 1、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按承包合同规定监督乙方依法经营、履行合同,做好协调工作。 2)甲方对乙方进菜、配菜、营养搭配、服务水平及卫生状况进行监督,并有权要求乙方及时整改。 3)甲方应协助乙方维持食堂治安秩序,并加强对员工的教育。 2、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负责食堂的经营管理,具体包括食堂人事、菜肴的搭配与制作、就餐环境卫生、服务等。 2)乙方必须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和食品卫生的标准。严禁供应腐烂变质的食品,保持菜肴的新鲜和卫生。 3)乙方必须按时供应甲方工作日各餐,做到新鲜可口、花样翻新、营养搭配好。 三、伙食标准四、结算方式 五、合同期限: 试用期为1个月,合同期一年,即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试用期满,若双方均无修改或终止要求,则直接进入正式合同期。合同期满,双方如无异议,自动续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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