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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假和年假可以连在一起休吗?带薪年假、婚假是法律赋予劳动者的休息权利,职工何时休年假、婚假是自主决定的,但《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5条规定:...
【1】《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5条规定:“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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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于婚丧假遇这法定节假时是否可以自然顺延的问题,从国家的立法中没有明确规定。但在一些地方有规定,不另补假,也就是不能自然顺延。比如,《广东省企业职工假期待遇死亡抚恤待遇暂行规定》九、年休假、婚假、丧假、探亲假、产假、看护假的假期原则上应一次性连续安排,假期内遇公休假日的,均不另加假期天数。还有就是一些地方对产假等明确规定,休产假遇公休日、法定节假日包括在产假内不另增加天数。由此可见从法理上是不可以象你说的顺延的。 二、对于这类问题在实际操作中,用人单位会人性化操作的,因为遇上丧假不是每一个人都会同时或同期遇到,在操作中无据操作也不会引起攀比问题,给领导说明,多给几天或延顺几天都是可以的。从情理上法定假日是法定的待遇,婚丧假也是法定待遇,给予顺延也是说得过去的。所以,此问题在用人单位掌握,法不限定。
年休假用人单位有安排权,不连续安排符合法律规定。国务院《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五条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假。对职工应休未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原则上产假是不能分开休的,必须要一次性休完。即使碰上什么特殊情况,例如有些人产假碰上过年放假。想先休98天的产假,然后过年后接着请30的晚育假。这种情况按道理来说是不可以的。事实上,晚育假本身是产假的特殊政策,产假的延伸30,只是晚育的员工的产假较一般员工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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