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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兼并重组的形式有新设合并,吸收合并,控股合并。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条规定,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 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
企业合并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一)承担债务,即在资产与债务等价的情况下,合并方以承担被合并方债务为条件接收其资产。购买式,即兼并方出资购买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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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形式 1、承担债务式:兼并方承担被兼并方的全部债权债务,接收被兼并方全部资产,安置被兼并方全部职工,从而成为被兼并企业的出资者; 2、出资购买式:兼并方出资购买被兼并方的全部资产; 3、控股式:兼并方通过收购或资产转换等方式,取得被兼并企业的控股权; 4、授权经营式:被兼并方的出资者将被兼并企业全部资产授权给兼并方经营; 5、合并式: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通过签订协议实现合并,组成一个新的企业。
企业兼并,是指一个企业购买其他企业的产权,使其他企业失去法人资格或改变法人实体的一种行为。 企业兼并的形式: 企业兼并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 (一)承担债务式,即在资产与债务等价的情况下,兼并方以承担被兼并方债务为条件接收其资产。 (二)购买式,即兼并方出资购买被兼并方企业的资产。 (三)吸收股份式,即被兼并企业的所有者将被兼并企业的净资产作为股金投入兼并方,成为兼并方企业的一个股东。 (四)控股式,即一个企业通过购买其它企业的股权,达到控股,实现兼并。
1、企业合并的形式一般包括新设合并以及吸收合并。新设合并是指两个公司同时成为另一个公司,涉及到三个公司。吸收合并是一个公司成为另一个公司的一部分,涉及到两个公司。 2、法律依据《公司法》 第一百七十二条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第一百七十三条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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