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犯罪构成。(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关于特定款物专门使用的财经管理制度。我国在政府财政开支中特设民政事业费项目,包括救灾、救灾、防...
我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三条规定: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情节严重,致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遭受重大损害的,对直接...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挪用特定款物罪在现实生活中侵犯了国家财经管理制度。以下是挪用特定款物罪的认定条件:(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专门使用特定款物的财经管理制度。本罪侵犯的对象只能是国家用于救灾、应急救援、防汛、特殊照顾、扶贫、移民和救济的特定款物,包括国家预算安排的民政事业费,以及国家募捐的救灾和救济款物。所谓挪用,一般是指擅自挪用谓挪用,一般是指擅自挪用特殊款物作为他用,如经济开发项目、房地产投机、汽车购置等违反特殊款物的行为。挪用的对象必须是救灾、应急救援、防汛、优扰、扶贫、移民、救济工作等七种款物。挪用其他款物,不能构成本罪。情节严重,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重损害的,构成挪用特定款物罪。一般认为挪用特定款物造成抗洪、抗旱、抗震、防汛等重困难和损失的;挪用特定款物数额较大,直接侵害群众生活利益或者妨害恢复生产自救的;挪用特定款物,构成群众逃荒、疾病、死亡。客观要件:本罪客观上表现为挪用国家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等情节严重的行为,对国家和人民群众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害。(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直接负责保管、分配和使用特定款物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4)主观要件:本罪主观上表现为故意。即明知是国家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故意挪用,过失不能构成本罪。
挪用特定款物罪的犯罪构成: 1、挪用特定款物罪的主体仅限于直接负责保管、分配和使用特定款物的相关人员; 主观方面由故意构成; 3、犯罪对象是国家专门使用特定款物的财务管理制度; 客观方面,即挪用国家用于救灾、抢险等救济款物,情节严重,对国家和人民群众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害。
挪用特定款物罪(刑法第二百七十三条)是指违反特定款物专用财务管理制度,挪用国家用于救灾、应急救援、防汛、特殊照顾、扶贫、移民和救济款物,情节严重,对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行为。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02人已浏览
129人已浏览
431人已浏览
15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