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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你的表述,如果房屋一直由你本人使用,供热的时候你接受且没有提出异议,一般可以视为双方以实际履行的方式订立了合同。 所以供热公司向你主张收取...
供热合同通过法律约束,使供热单位和居民双方承担各自的责任,保障各自的权益。立法过程中建立合同制度。供热合同由市民与供暖单位签订,如果供热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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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供热的话是不签供热合同,直接由所负责的供热的供热公司来供暖,住户因为住户特别多不可能每户供热都要去供暖公司特别说明的,所以如果没有提前申请供暖停热的话,都视为要求供暖,所以供暖公司来收费是合理的。如果今年您的房子还没有人住,建议您和供暖公司申请停热,交纳百分之多少的费用就可以了,不过可能会要求你把之前的供暖费补清. 可以联系我们。
供热单位与热源单位应当在每年供热期前签订供用热合同(以下简称合同);供热单位与新建房屋用户应当在房屋交付用户使用时签订合同,供热单位与既有用户应当在用户交纳热费时签订合同。未签订书面合同,供热单位已经向用户供热一个或者一个以上供热期的,视为供热单位与用户之间存在事实合同关系。用户更名的,原用户应当在办理更名手续前,与供热单位结清热费;双方约定由新用户结清的,从其约定。
市民在今年供热期还应要求供热单位签订供热合同,作为双方收缴热费、投诉维权的法定依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拒签。未签订书面合同,供热单位已经向用热户供热一个或一个以上供暖期的,视为用户与供热单位之间存在事实合同关系。供热单位应向用户公示《供热许可证》,如供热单位不公示,用户可拒绝交纳热费,并向供热主管部门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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