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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属于旷工,除非属于《劳动法》第四十二条的限制例外规定的情形; 2、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才可以延长工作时间,...
若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 且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用人单位可以提前三十日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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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对于员工的工作有管理权,但是管理权也是有限制的,必须合理合法才行。员工对于公司安排加班有拒绝的权利,但是下列4种情况是不能拒绝加班的: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因其他原因,使人民的安全健康和国家资产遭到严重威胁,需要紧急处理;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须及时抢修;须利用法定节日或公休假日的停产期间进行设备检修、保养;为完成国防紧急任务,或完成上级在国家计划外安排的其他紧急生产任务,以及商业、供销企业在旺季完成收购、运输、加工农副产品紧急任务。
公司要求加班员工可以拒绝。但如果公司要求加班,加班时间每日不超过一小时的,特殊情况下每日不超过三小时,每月不超过三十六小时,也是合法的。员工可以要求获得相应的加班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第四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违反本法规定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
拒绝加班被辞退,是不合法的,属于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除法定加班情况外,员工可以选择接受或拒绝,单位不得强制员工加班。劳动者可以要求公司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也就是说可以回到公司继续工作,也可以要求公司支付双倍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工人不得拒绝的法定加班情况如下 (一)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其他原因,威胁工人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 (二)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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