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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于2002年7月18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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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56条规定:因企业破产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依法或者依据劳动合同对企业享有的补偿金请求权,参照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第(一)项规定的顺序清偿。《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七条内容是:清算组提出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经债权人会议讨论通过,报请人民法院裁定后执行.破产财产优先拨付破产费用后,按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二)破产企业所欠税款; (三)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也说是说,破产企业的职工就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有优先受偿权。
受贿罪的,根据受贿收入的金额和情节,根据刑法第383条的规定处罚,也就是贪污罪的处罚。索取贿赂的重大处罚。受贿金额大或有其他重大情节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留,处罚金。受贿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受贿金额特别巨大或有其他特别严重的情况下,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处罚金或没收财产的金额特别巨大,国家和人民利益受到特别严重损失的,处罚无期徒刑或死刑,处罚没收财产。多次受贿未处理的,按累计受贿金额处罚。金额大、金额大等情况的认定:受贿金额为3万~20万,刑法第383条第1款规定的金额大,应依法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留,处罚金。受贿金额为1万~3万,具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应认定为刑法第383条第1款规定的其他重大情节,依法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留,处罚金:(1)多次受贿的;(2)贪污、受贿、挪用公款受党纪、行政处分的;(3)故意犯罪被刑事追究的;(4)赃物被用于非法活动的;(5)拒绝接受赃物的下落或拒绝不协助追缴工作的;(6)造成不良影响或其他严重后果的;(7)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造成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受损的;(8)为他人谋取职务提拔,调整的。贪污或者受贿数额在20万~300万,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巨大,依法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受贿数额在10万~20万,具有以上八种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依法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受贿数额在300万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受贿数额在150万到300万的,具有以上八种情况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其他特别严重情节,依法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受贿数额特别巨大,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特别恶劣,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可以判处死刑。符合以上情况,但有自首、立功、诚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诚实悔改、积极归还赃物、避免、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等情况,不得不立即执行,可判处缓刑两年。符合规定情况的,可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判处死刑缓刑两年,同时判处死刑缓刑两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或假释。
以下典型案例供参:法院经过审理后认为:这4笔借款跨度长达4年,且数额巨大,在前款未清的情况下,又不断出借大额款项,有违借贷关系的常理及习惯;这4张借据全文为电脑打印,在落款处只有借款人的手印却无亲手签名,这对有高中文化、有书写签名能力的夏某来说也有违常理;从资金来源看,陈某的实际收入也无力有80万元现金出借给夏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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