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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公司申请工伤认定,认定之后医疗费可以报销。工伤事故是有有效期的,公司一个月、个人一年。区别在于,公司一个月内申报工伤认定的,认定之后医疗...
具体的处理是这样的,在发生事故的24小时内向社保局报备,然后按照工伤保险条例上所要求的提供相应资料。 2、如果工伤认定结果出来后,可以进行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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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是在受伤后一个月内申请工伤认定的,医疗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报销,这个是需要出院手续、医疗费凭证什么的,也是一次性保险完,因为要工伤认定书原件,而认定书原件就那么一份是用来报销的,工伤认定下来后医药费只能是出院后报销。 如果你的工伤认定是受伤后一个月之后才个人申请认定的,那么医疗费全部由公司自己承担,这样的话你完全可以请公司支付,或者和公司协商先给你报销部分的医疗费。
1、工伤医药费有工伤保险由工伤保险报销,没有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报销的。 2、《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公司应当垫付医疗费,工伤职工有能力的,也可以垫付。虽然用人单位参加了工伤保险的,符合规定标准的治疗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但是,由于工伤往往是突发事件,抢救治疗刻不容缓,而工伤认定尚需时日,这就要求初期治疗费用需要垫付的情形。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四条和各地规定,工伤职工遭受事故伤害的,所在单位应当积极救治,积极垫付医疗费用。用人单位不予垫付的,可以向劳动监察投诉,由劳动监察责令改正。但是,毕竟工伤职工救治是第一位的,工伤职工有能力的,也可以垫付,事后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工伤保险基金都会报销。《工伤保险条例》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将参加工伤保险的有关情况在本单位内公示。用人单位和职工应当遵守有关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执行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预防工伤事故发生,避免和减少职业病危害。职工发生工伤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措施使工伤职工得到及时救治。安徽省人民政府《安徽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第四十条职工治疗事故伤害所需费用,先由用人单位垫付,经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为工伤后,由用人单位向经办机构申请结算;继续发生的医疗费用,由协议医疗机构与经办机构直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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