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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国发〔1986〕90号)第一条规定:“房产税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征收。” 二、根据《财政部税务...
1.房产税征收范围如下:房产税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征收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五条规定,下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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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税的征收范围称为房产税的征税范围,具体指征收房产税的地区。《房产税暂行条例》规定,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征收房产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的具体征税范围。二、房地产税征收标准:房地产税征收标准从价或从租两种情况:(1)从价征收的,其税收依据是房地产原值一次减去10%-30%之后的余值;(2)从租金中征收(即房产出租),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从价格征收10%-30%的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浙江省规定的具体减幅为30%。房产税率采用比例税率。按房地产余值征收,年税率为1、2%;根据房地产租金收入,年税率为12%。房地产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分为以下两种情况,其计算公式为:(1)以房地产原值为计税依据的应纳税额=房产原值×(1-10%或30%)×税率(1、2%(2)以房地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的应纳税额=房地产租金收入×税率(12%)
房地产税征收范围包括:1、产权属于国家的,由经营管理单位纳税;产权属于集体和个人的,由集体单位和个人纳税;2、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纳税;3、.业主、承典人不在房屋所在地的,由房地产代理人或者使用人纳税;四.产权未确定、租赁纠纷未解决的,由房地产代理人或者用户纳税;5、.无租金使用其他财产的问题。纳税单位和个人无租金使用财产管理部门、免税单位和纳税单位的财产,由用户缴纳财产税。
1、房产税试点征收范围是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的房地产。2、房地产税纳税城市房地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出典者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当地或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均由代管人或使用人代为缴纳。对涉外企业和个人暂不征收城市房地产税中的地产税,改为征收土地使用费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到您,您,望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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