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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非全日制用工合同,用人单位安排全日制的工作是否合法?

2023-06-11
依据《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24小时的用工形式。非全日制用工对企业约束较少,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合同。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所以,一些企业就将本是全日制岗位的员工签成非全日制用工以逃避义务。 -如果劳动者每天的工作时间已经超过4小时,而且一周的工作时间也超过了24小时,与单位签订的是非全日制用工合同,这份合同就违反了《劳动合同法》关于非全日制用工合同的规定。劳动者应该与用人单位签订全日制用工合同,享受全日制劳动合同的工资待遇。对于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劳动者可以去劳动监察部门举报或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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