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对于外资企业董事任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一条董事会成员不得少于3人。董事名额的分配由合营各方参照出资比例协...
不行1、外商投资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适用本法;有关外商投资的法律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第二百一十八条) 2、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外商投资企业变更董事会人数申报文件: 1、外商投资企业股东会或董事会人数、议事规则变更及修改合同、章程相应条款的申请书; 2、企业股东会或董事会关于股东会或董事会人数、议事规则变更及修改合同、章程相应条款的决议; 3、企业投资各方法人代表签署的合同、章程(复印件),合同、章程修改书; 4、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企业原注册资本已按期到位的验资报告(复印件); 5、企业原股东会或董事会成员名单; 6、变更后企业新任董事会成员名单及投资各方重新出具的董事委派书; 7、企业原批准证书、营业执照(复印件); 8、审批机关要求的其他有关文件。 上述文件除已注名为复印见的。一律为正式文件。非法定代表人签署文件的,应出具法定代表委托授权书。
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 1、外商投资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适用本法;有关外商投资的法律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第二百一十八条) 2、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三人至十三人;但是,本法第五十一条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四十五条) 3、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第五十一条)
外商投资企业变更董事会人数申报文件: 1、外商投资企业股东会或董事会人数、议事规则变更及修改合同、章程相应条款的申请书; 2、企业股东会或董事会关于股东会或董事会人数、议事规则变更及修改合同、章程相应条款的决议; 3、企业投资各方法人代表签署的合同、章程(复印件),合同、章程修改书; 4、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企业原注册资本已按期到位的验资报告(复印件); 5、企业原股东会或董事会成员名单; 6、变更后企业新任董事会成员名单及投资各方重新出具的董事委派书; 7、企业原批准证书、营业执照(复印件); 8、审批机关要求的其他有关文件。 上述文件除已注名为复印见的。一律为正式文件。非法定代表人签署文件的,应出具法定代表委托授权书。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23人已浏览
221人已浏览
575人已浏览
1,06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