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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单位跨地区派遣劳动者,又称异地派遣,是指劳务派遣单位在当地招用被派遣劳动者,将其派往另一地区的用工单位工作。 劳务派遣单位跨地区派遣...
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三条:“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用工单位应当按照同工同酬原则,对被派遣劳动者与本单位同类岗位的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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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工同酬,是劳动法规定的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的若干规定。2009年10月,人保部透露将出台工资支付条例。该条例将解决两方面问题:一是包括劳务派遣工在内,只要工作的岗位、职级、内容相同,应做到“同工同酬”——不仅工资待遇相同,社保、福利等也应一视同仁。“所谓‘同工同酬’并非要求他们的工资数额一样,而是允许在同一工资区间内进行浮动”。二是将同工同酬写入法律法规当中。人保部正在研究制定工资支付相关法规,“同工同酬”将首次作为立法内容。无论正式工还是劳务派遣工,只要从事相同内容工作,应当获同级别工资待遇。新劳动法中“同工同酬”主要涉及劳务派遣单位职工的同工同酬问题,给你一篇对劳动合同法同工同酬的解读,对非劳务派遣岗位也同样适用。第六十三条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解读】本条规定了被派遣劳动者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享有同工同酬的权利。实践中,有的被派遣劳动者与正式工干一样的活,劳动报酬却低很多,这样很不公平。因此本条明确规定了被派遣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目前劳务派遣领域中对劳务派遣工进行身份歧视的问题比较突出,集中体现为劳务派遣工与正式工之间虽从事相同的工作但工资待遇相差较大。有的企业中劳务派遣工与正式工的基本工资相差30%至40%。在缴纳社会保险方面,劳务派遣工与正式工也有差别,正式上的社会保险是按照公司上年度平均工资的标准缴纳的,而劳务派遣工的社会保险是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缴纳的。有的用工单位是将劳务派遣工的工资待遇和劳务派遣单位的管理费一并交给劳务派遣单位,再由劳务派遣单位根据自己的薪酬制度确定劳务派遣工的工资待遇,因此对于用工单位而言,无法做到劳务派遣工与正式工的同工同酬。因此,劳动合同法规定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这不仅是一个法律问题。也是一个社会问题。用工单位应当保证劳务派遣工和正式工做到同工同酬。适用注意事项:第一,同工同酬的权利是劳动者的宪法权利,必须贯彻执行。第二,对被派遣的劳动者,用工单位有同类岗位的,劳动报酬应大体相同;无同类岗位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但是,现实中劳务派遣工与用人单位直接用工确实存在同工不同酬现象。对此,政府正在将加强对劳务派遣用工的监督管理,督促企业严格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使用劳务派遣工,保障劳务派遣工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在全国人大修改劳动合同法征求意见时,将提出进一步明确同工同酬的立法建议。下一步,将在制定《劳务派遣规定》时进一步明确同工同酬规定,要求用工单位对相同工作岗位上本单位直接招用的劳动者与被派遣劳动者实行相同的工资分配制度和绩效考核办法,保障被派遣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
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但是,现实中劳务派遣工与用人单位直接用工确实存在同工不同酬现象。对此,政府正在将加强对劳务派遣用工的监督管理,督促企业严格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使用劳务派遣工,保障劳务派遣工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在全国人大修改劳动合同法征求意见时,将提出进一步明确同工同酬的立法建议。下一步,将在制定《劳务派遣规定》时进一步明确同工同酬规定,要求用工单位对相同工作岗位上本单位直接招用的劳动者与被派遣劳动者实行相同的工资分配制度和绩效考核办法,保障被派遣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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