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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土地使用权,符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金融商品买卖等营业税若干免税政策的通知》(财税〔〕111号)第二条免征营业税...
房屋赠与继承缴税需要缴纳房地产价值评估费用、房地产继承过户税费、契税,法定继承人继承房地产,免契税,对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土地、房屋权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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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承土地、房屋权属有关问题的批复》的规定:对于《》规定的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土地、房屋权属,不征契税。非法定继承人根据承受死者生前的土地、房屋权属,属于赠与行为,应征收契税。赠与主要费用:+契税。直系亲属赠与免个税;非直系亲属赠与视同买卖,需要支付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相关规定,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土地使用权时,暂免征收营业税的情形有下列几种:(一)离婚财产分割;(二)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三)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四)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继承房屋后,继承人可以向房屋所在地的房屋登记部门申请房屋过户登记,申请时提交申请书、判决书、身份证明等材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根据法律规定或者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房地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九条申请房地产登记的,申请人应当填写登记申请书,并提交身份证明及相关申请材料。申请材料应提供原件。如特殊情况不能提供原件的,可以提供复印件,与原件一致。第三十八条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一)房地产权属证书;(二)买卖、互换、赠与合同;(三)继承或者遗赠的材料;(四)分割合并协议;(五)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六)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七)相关税费缴纳凭证;(八)其他必要材料。房地产买卖合同应当依法备案的,申请人在申请登记时必须提交备案的买卖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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