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能力不足是辞退员工的理由,是因为不能胜任工作被辞退的。职工不能胜任工作的; 用人单位应当进行培训或者调整岗位,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岗位依然不能胜...
用人单位辞退员工实质上是劳动合同解除的原因之一。劳动合同解除是指劳动合同订立后,尚未全部履行前,由于某种原因导致劳动合同一方或双方当事人提前...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以不能胜任工作为由辞退工伤职工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职工在工伤医疗期内或者是劳动能力鉴定下来确定为全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用人单位不得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即员工工伤后医疗期结束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且是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工伤情形。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职工工伤治疗和认定期间,单位不能单方面辞退。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按照您的描述,您在没有事前通知,也没有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情形下,解除劳动合同是不符合劳动合同法的。对此,劳动者可以要求经济赔偿,赔偿标准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两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可以辞退员工的情形有哪些: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国营企业辞退违纪职工暂行规定》第2条规定,企业对有下列行为之一,经过或行政处分仍然无效的职工,可以辞退: 1、严重违犯劳动纪律,影响生产、工作秩序的。 2、违反操作规程,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经济损失的。 3、服务态度很差,经常与顾客吵架或损害消费者利益的。 4、不服从正常调动的。 5、、、赌博、营私舞弊,不够刑事处分的。 6、无理取闹,,严重影响社会秩序的。 7、犯有其他严重错误的。符合除名、开除条件的职工,按照《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的规定执行。还规定了其它单位可以解除的前提条件,但需要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或补一个月的工资;裁员二十人以上或10%以上的,要经工会同意,报劳动行政部门审批,且今后再招聘的,应首先招用被解聘人员。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54人已浏览
139人已浏览
220人已浏览
23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