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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转让住房主要涉及营业税、个人所得税:营业税一、自2010年1月1日起,个人将购买不足5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财...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个人出售自有住房取得的所得应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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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个人买卖住房主要涉及以下税种:土地增值税、个人所得税、契税、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以及印花税。当然,并不是所有的交易都涉及以上全部税种。买房者主要需要缴纳契税等。购买普通住宅,需要按房款的2%交纳契税;非普通住宅,也就是俗称的“高档房”则需要按房款的4%交纳契税。个人卖出房产需要缴纳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等。其中,个人销售普通住房暂不缴纳土地增值税,而如果销售的是高档房,则需要按房款的1%缴纳土地增值税。另外,如果居民购买普通住房超过5年(含5年)转手交易的,销售时免征营业税。如果转让的是家庭自用达5年以上、并且是唯一的家庭生活用房,则取得的所得则免征个人所得税不正规避税后患无穷“私订终身”房财两空“私订终身”是指买卖双方商量好房屋价格后,房主先将房产证交付买主,买主付清绝大部分房款后,房主交钥匙让买主住进房子。双方约定,等房子满了5年再去办理过户手续,以此规避税费。风险提示:因为房产证还是原房主的,房主就可能通过挂失来注销原房产证,办理新证后,一房两卖,或者因欠债被法院查封等,都可能造成纠纷。“赠予避税”得不偿失所谓赠予避税,是指双方不办理过户手续,而是以赠予的方式变相交易,以此省下一部分税款。风险提示:如果用“假赠予”的方式逃避税收,买家再次出手的时候需缴比正常交易还要多的个人所得税,损失会很大。而且如果卖主将房子抵押出去,同时又将房子以赠予的形式卖出,这样买主的利益就会受到严重侵害,即使诉至法院,也很难裁决。“阴阳合同”易留后患“阴阳合同”是指在售房中,买卖双方签下两份合同,一份填下真实的房价,双方按照这个价格来交易;另一份则把房价降低,拿到房管部门去交件,由于总价低了,纳税额也会相应减少。风险提示:高价买卖低价报税属于虚假交易,违反税收政策,风险性较大。其次,买房人如果再次将房子转让时,由于买入价低,房屋出售时估值也会相应降低。且再次卖出和买入价之间的差额较大,再次缴税时也会相应多缴。另一方面,买方如果坚持以合同价为据,剩下的差价不付,也会产生纠纷。另外,个人所得税可以选择两种交税方案:如果卖房人能提供完整、准确资料的,采取查账征收的方式,按应缴个税额的20%计算;如果卖房人不能提供完整资料的,则采取核定征收的方式,按住房转让收入的1%比例缴纳个人所得税。教你合理避税1、提供完整、准确的资料相关政策规定,二手房交易中将可以选择两种交税方案:如果卖房人能提供完整、准确资料的,按应缴个税额的20%计算;如果卖房人不能提供完整资料的,将按住房转让收入的1%缴纳个人所得税。这也就是说,买卖二手房可以按照两种方式中较低的税费缴纳。以一套挂牌价为100万元的二手房为例,一年前他买进的是90万元。如果按照第一种方式缴纳,需要交(100-90)×20%=2万元的个税;按照第二种方式缴纳,则只需要缴纳100×1%=1万元的个税。2、买达到5年期限买房子有政策规定,对个人出售自住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的普通住房,免征个人所得税及营业税。如100万元的房子,可节省下100×5%=5万元的营业税,以及100×1%=10000元的个税。3、卖完再买,一年内可退税(看看你所在的省市有无此规定)个人出售住房后,于一年内在省内其他城市购买另一套住房的,可以按规定抵、退个人所得税保证金。应控制好卖房后再次买房的时间,一年内在本地买房时,如能够提供房屋原值发票、合理费用发票,且购房价格大于售房价格,可按规定抵、退个人所得税保证金。4、将税款从房价中剥离房子是含税价。也就是说,一套挂牌100万元的房子,包含了近6万元的营业税、个税等各项税种,卖主真正拿到手的只有94万元。建议,买卖双方最好将税款从房价中剥离,否则计入房款总额写入合同后,双方到交易大厅窗口交营业税、契税时,还将按100万元的实际卖出价,重复计算一次,反而要多交税。可以将税从房款中单列出来,把房价降为不含税后的94万元,写入买卖合同,至于剥离出的税款怎么交,双方可以签补充协议再约定。5、买普通住房的标准是,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建筑面积144平方米(含)以下;销售单价:X元/平方米(含)以下;容积率(建筑面积/土地面积)在X以上。(各地不同)如不符合以上标准,属于高档房多交2%的.6、出售的住房虽属于普通住房,但不是个人唯一生活用房,购买也未超过5年,因此不能免去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但不用缴纳土地增值税。最后建议,和卖方一起算账,合理避税,使之预期收入不降低,而降低税负,达到降低房价的目的你按此方法计算看能合理避税几万吧
个人住房转让二手房涉及到买卖双方,涉及到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土地增值税、个人所得税、契税、印花税等六个税种,以及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两项。具体而言,卖方要缴纳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土地增值税、个人所得税,以及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买方要缴纳契税。买卖双方要缴纳印花税。自2008年11月1日起,对个人销售住房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37号)第三条的规定,对个人销售住房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本通知自2008年11月1日起实施。因此,个人销售住房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的通知》相关规定:对居民个人拥有的普通住宅(符合下列条件的),在其转让时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 1、根据文件规定:普通住宅原则上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含1.0),单套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下(含144平方米),实际成交价格低于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1.44倍以下(含1.44倍)。 2、对个人转让非普通住宅,经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核准,凡居住满五年或五年以上的,免予征收土地增值税;居住满三年未满五年的,减半征收土地增值税。 3、个人转让非普通住宅应征税的,既没有评估价格,又不能提供购房发票的,按转让收入的1.5%计征土地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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