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
1、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义务。 经营者和消费者有约定的,应当按...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销售者应履行的三包义务包括妥善处理消费者的查询、投诉,并提供服务等,修理者应履行的义务包括承担因自身修理失误造成的责任和损失、承担修理服务业务等。三包是零售商业企业对所售商品实行“包修、包换、包退”的简称。指商品进入消费领域后,卖方对买方所购物品负责而采取的在一定限期内的一种信用保证办法。《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明确销售者、修理者、生产者承担的部分商品的修理、更换、退货(以下称为三包)的责任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及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从事修理、加工服务的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或者双方约定提供服务,按期交货,保证质量。提供服务时,应当事先告知消费者修理、加工所需要的零部件、材料、价格、期限等情况,经消费者同意,出具载明加工或者修理商品的名称、数量、项目、费用、交货日期等内容的凭证后,再作修理、加工。经营者不得偷换零部件或者更换不需要更换的零部件,不得虚列修理项目或者谎称更换零部件。经营者对修理的部位应当予以包修,包修责任期不得少于30日;经营者承诺包修责任期多于30日的,从其承诺。包修责任期自商品修复交付消费者之日起计算。
捐赠人应当按照捐赠协议履行捐赠义务,但法律也规定有例外情形。《慈善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捐赠人公开承诺捐赠或者签订书面捐赠协议后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经向公开承诺捐赠地或者书面捐赠协议签订地的民政部门报告并向社会公开说明情况后,可以不再履行捐赠义务。也就是说,捐赠人要免于履行捐赠义务,不但确实存在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而且还需要履行特定程序,包括向民政部门报告并向社会公开说明情况,让民政部门及社会对不再履行捐赠义务的情况予以监管。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98人已浏览
189人已浏览
187人已浏览
3,81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