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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应当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经济补偿是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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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肯定需要分段计算。 首先 2008年1月1日—被违法解雇时 从2010年5月1日到你被违法解雇的时肯定可以按双倍补偿来支付,但2010年5月1日以前部分能否双倍补偿是存有一定疑问的(无论是理论还是实务),不过你至少可以那样去主张,毕竟仲裁不收费,可以肯定的是对于2010年5月1日前至2008年1月1日这一段时间你可以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来主张补偿 2008年1月1日前应按原劳动法及其相关配套规定去请求。
经济补偿是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标准支付给劳动者。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直辖市、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最高年限不得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薪,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另外,在我国法律中,以上、以下、以内、届满一般包括本数;所以,如果工作时间只有六个月,经济补偿按一年工资计算。经济补偿的正确计算关系到企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成本,不能马虎。
员工与公司的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常见的补偿款项有下列几项: 1、双倍工资 前提是建立劳动关系1个月未签订劳动合同,且未过时效(1年),标准每月实际工资。 2、经济补偿金 前提非因员工原因解除劳动关系,如重大过错、主动辞职等;标准为月平均工资(离职前12个月的)乘以在此单位工作年限(零头部分不满半年记为0.5,满半年记为1)。 (1)如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双方协商一; (2)员工因拖欠工资、未交保险等原因辞职; (3)单位因员工医疗期满、不能胜任或其他情势变更等原因,经过调岗或变更劳动合同的程序后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 (4)经济性裁员; (5)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因合同到期解除劳动关系的; 3、待通知金 c项情形;标准为上月工资; 4、违法解除 劳动关系赔偿金前提为劳动合同未到期,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且不能满足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或程序;标准为经济补偿金的2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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