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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拍卖法的规定,如果两次拍卖失败,就属于流拍,两次拍卖失败后,就不再走拍卖程序,法院可以把拍卖标的物直接卖给有意购买者。价格由法院与卖家协商确定。
估是必须的,以确定被执行人财产的价值。如果不想拍卖,变卖也可以,但需要债务人同意,否则还是要拍卖。对于债权人,不该考虑垫付费用的问题,而该考虑必须经过这个程序才能得到拍卖的款项。债权人得到车的前提是:经过三次拍卖流拍,法院就会将车以物抵债裁定给债权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三十二条规定,拍卖成交的,拍卖机构可以按照下列比例向买受人收取佣金:拍卖成交价200万元以下的,收取佣金的比例不得超过5%;超过2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不得超过3%;超过1000万元至5000万元的部分,不得超过2%;超过5000万元至1亿元的部分,不得超过1%;超过1亿元的部分,不得超过0.5%。采取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拍卖机构的,按照中标方案确定的数额收取佣金。拍卖未成交或者非因拍卖机构的原因撤回拍卖委托的,拍卖机构为本次拍卖已经支出的合理费用,应当由被执行人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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