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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安置房是在双方结婚后取得,即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则属于夫妻双方共同财产,离婚后可对该房产进行分割。如果该房屋是在一方婚前取得,则该安置房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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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搬迁安置补偿协议涉及到许多人的利益,所有安置对象都享有搬迁安置房或补偿的利益,而不仅仅是夫妻双方的财产。但离婚诉讼案件当事人只能是夫妻双方,不能以其他人员为案件当事人。因此,法院在处理离婚案件时,不能一起处理涉及他人利益的财产,往往要求当事人在离婚后另行起诉。如果不通过法院,自行协议离婚,可以在离婚协议中就搬迁安置房或补偿做一些协议,但切记只能处分夫妻双方的权利,不能干涉其他第三方的利益,包括未成年子女,否则这部分协议无效。
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在时进行分割,属于一方个人所有的财产在离婚时归个人所有,不进行分割。在离婚时是否需要分割以及如何分割,需要结合被房屋的性质。如果被拆迁房屋是一方,该房屋在婚后进行拆迁,婚前房屋在婚后拆迁转化为安置房,这是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形态的转变,没有发生性质的改变,这种情况下依然属于一方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所有,在离婚时不进行分割。如果被拆迁房屋虽然是一方婚前个人财产,但在婚后拆迁安置房屋时增加了配偶一方的人口面积,因为配偶的关系等因素多安置的利益归配偶一方享有。在离婚时拥有房屋的一方需要向配偶支付经济补偿。如果被拆迁房屋是双方共同财产,后安置的利益属于夫妻双方共同所有,在离婚时正常进行分割。
安置房离婚后对其进行分割要判断其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不是,则归夫妻一方个人所有,但是如果在拆迁时有配偶的份额,按照拆迁安置房中的份额对其进行补偿。如果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按照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根据2021年施行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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