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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是45日内,最长是60日内做出裁决如果逾期没有做出裁决或者超过时限的,可以直接去当地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根据《劳动争议调停仲裁法》第43条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在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45天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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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实践中,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应自立案之日起七日内按《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组织规则》组成仲裁庭,进行劳动仲裁开庭审理。 2、首先,由首席仲裁员或者独任仲裁员宣布开庭;其次,由首席仲裁员或者独任仲裁员核对案件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的基本情况,宣布案由;再次,宣布仲裁庭的组成人员和记录人员名单,告知双方当事人有关的权利与义务,并询问双方当事人是否对仲裁庭的组成人员申请回避。 庭审调查阶段通常应当按照下列顺序进行: (1)当事人陈述。 (2)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证人的证言。 (3)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 (4)宣读鉴定结论。当事人对鉴定结论有意见的,有权申请重新鉴定。此外,还应当注意的是,如果鉴定人亲自出庭的,经过仲裁庭许可后,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可以向鉴定人发问。 (5)宣读勘验笔录。
根据刑事案件和民事案件的审理期限问题,需要细致详尽地解释。首先,对于一审普通程序的公诉案件,人民法院应在受理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判决,最晚不得超过三个月。其次,对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在受理后的二十日内完成审判工作并作出判决。 对于民事案件的审理期限,根据不同的程序也有所区别:首先,对于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在立案之日起的六个月内完成审判工作并作出判决。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须经本院院长批准,方可延长六个月;若仍需延长,则需上报上级人民法院批准。其次,对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在立案之日起的三个月内完成审判工作并作出判决。
劳动争议二审改判不需要一审同意。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以判决、裁定方式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裁定;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错误的,以判决、裁定方式依法改判、撤销或者变更; (三)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 (四)原判决遗漏当事人或者违法缺席判决等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 原审人民法院对发回重审的案件作出判决后,当事人提起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不得再次发回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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