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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高速路两侧的建筑物在公路两侧的建筑控制区内能否拆迁或不补偿

2022-05-06
1.不能理解为高速路是违法建设。2.根据《福建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的规定:“在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划定前建成的建筑物和地面构筑物,不得改建、扩建。因公路建设需要拆迁前款规定的建筑物、构筑物和设施的,应当依法对被拆迁人予以安置或者补偿。”可能也存在在建筑控制区内不拆迁的情况。3.鉴于《公路法》第五十六条规定:“除公路防护、养护需要的以外,禁止在公路两侧的建筑控制区内修建建筑物和地面构筑物。”在公路两侧的建筑控制区内的住宅是不适宜继续存在的,因此你可以要求给予安置或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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