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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置房也需要缴纳物业管理费。根据规定,房屋已具备交付使用条件,但因业主个人原因未办理入住或已办理入住手续但未使用该房屋的,其物业费由业主承担...
空置房也需要缴纳物业管理费。根据规定,房屋已具备交付使用条件,但因业主个人原因未办理入住或已办理入住手续但未使用该房屋的,其物业费由业主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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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行,业主对共有部分既有权利又有义务,自愿放弃权利不能成为逃避义务的理由。类似,一楼用户不承担电梯费用也是错误的。
匿名用户空置房需要交纳物业费的,因为物业公司的物业服务针对整个小区,个别户以“未享受”或者“无需接受”这样的理由是法律所不能接受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物业服务企业已经按照合同约定以及相关规定提供服务,业主仅以未享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抗辩理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地方条例一般对这个有更明确的规定,比如:《武汉市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二条第一款作出规定:“房屋交付使用后所发生的物业服务费用,由业主承担,但房屋交付后一年内无人入住的,空置期间由业主按百分之七十的比例承担物业服务费用。
1999年8月1日后购买(以合同日期为准)的空置商品住房(是指限于1998年6月30日前竣工,1999年8月1日前未售出的普通住宅、别墅、度假村等)在2000年12月31日前免征契税。 2001年国家下文,购买空置普通住宅免征契税政策延至2002年12月31日; 购买空置商业用房、写字楼的,2001年1月1日至2002年12月31日期间免征契税; 购买空置别墅、度假村的,自2001年1月1日恢复征收契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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