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根据您叙述的情况,如果在您父母离婚前,您奶奶这四套平房已经过户到您父亲名下,那么,这四套房子就属于您父母的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应该主张共同分割...
独生子不一定能继承财产,但是有遗嘱证明房子的继承权归独生子可以继承,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首先,该套房子属于拆迁安置房,先缴纳租金后来根据国家的房改政策购买下来。对于该房子首先需要进行析产,分割出属于你的,你舅舅的还有姥爷和姥姥的份额,然后对于姥爷和姥姥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进行办理。 其次,对于继承人的范围包括你舅舅、你妈妈、你姨妈。房子需要先办理继承后再进行出售,出售的份额按照继承的比例分配。
被继承人的子女和父母同时平等的享有房子的继承权。如果父母在去世时有立遗嘱,按遗嘱继承,没有遗嘱的,按法律规定的继承顺序继承。遗产继承顺序:(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民法典》规定,第一顺序的继承人是配偶、父母和孩子。举一个简单的例子,王女士有一个哥哥,父母健在。有一天王女士不幸去世了,留下了一个女儿,王女士名下有一套婚前买的房,那该有谁来继承呢?答案是王女士老公,王女士爸妈和王女士女儿来继承,四个人一人分得25%。但是,如果还没有时间分配这块房地产的话,王先生的父亲又去世了,谁有资格继承呢?王女士父亲还没到手的25%的份额,那么他的配偶,父母和子女,即王女士的爷爷奶奶,妈妈和哥哥来继承,加上王女士的女儿顶替王女士的资格代位继承,他们又要一起分得这25%。最终,王先生的独生女实际上只能分成30%的份额。很不可思议是不是?那么有什么办法可以让王女士的女儿得到全部遗产呢?答案很简单,小王生前立下一份遗书,遗书指出小王名义的婚前房地产由女儿一个人继承,没有这些问题。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19人已浏览
298人已浏览
67人已浏览
9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