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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客户名单的获得,是企业通过对一些客户信息(包括公共信息)的积累筛选、加工整理、总结归纳而成,具有一定的独特性。由于每个企业在各自经营范围...
客户资料是否属于商业秘密,视具体情况确定。客户名单作为商业秘密来认定时应具备以下要件: (1)客户的特有性即该客户是用人单位通过花费劳动、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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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客户算不算是商业秘密?因为原公司的客户一般都是公司或者单位,而以后如果我开店的话,我也一定会去找机关单位,我在原公司是技术人员,原公司别的商业秘密我是不知道,但由于是跑技术的,所以客户这一块我还是有接触到一些,并不是我想利用原公司的客户秘密,而是说,做我们这行的,要想牟利的话,客户只能是那些公司或者单位,所以,我很想弄明白,客户到底算不算是商业秘密,是不是说如果某个单位是原公司的客户,我就不能再同那个单位有业务往来?
根据具体情况。作为商业秘密,客户名单应具备以下要求:(1)客户的独特性是用人单位通过劳动、金钱和努力获得的客户名单。(2)客户名单是否由用人单位处理和管理。如果这些客户未经用人单位处理和管理,则该名单不能进入商业秘密的范围。(3)客户是否属于用人单位。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 侵犯商业秘密罪有下列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之一,给商业秘密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1)以盗窃、诱导、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权利人的商业秘密;(2)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手段取得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3)违反约定或者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前款所列行为、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商业秘密的,以侵犯商业秘密理论。本条所称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能够给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实用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商业信息。本条所称权利人,是指商业秘密所有人和经商业秘密所有人许可的商业秘密使用人。
指商业秘密权 (商业秘密权利人对商业秘密的合法权益) 以及受国家保护的正常有序的市场经济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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