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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客户名单的获得,是企业通过对一些客户信息(包括公共信息)的积累筛选、加工整理、总结归纳而成,具有一定的独特性。由于每个企业在各自经营范围...
客户资料是否属于商业秘密,视具体情况确定。客户名单作为商业秘密来认定时应具备以下要件: (1)客户的特有性即该客户是用人单位通过花费劳动、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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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客户算不算是商业秘密?因为原公司的客户一般都是公司或者单位,而以后如果我开店的话,我也一定会去找机关单位,我在原公司是技术人员,原公司别的商业秘密我是不知道,但由于是跑技术的,所以客户这一块我还是有接触到一些,并不是我想利用原公司的客户秘密,而是说,做我们这行的,要想牟利的话,客户只能是那些公司或者单位,所以,我很想弄明白,客户到底算不算是商业秘密,是不是说如果某个单位是原公司的客户,我就不能再同那个单位有业务往来?
客户名单不全是商业秘密。商业秘密中的客户名单一般是指由客户名称、地址、联系方式、交易习惯、意向和内容组成的不同于相关知名信息的特殊客户信息,包括收集众多客户的客户名单和保持长期稳定交易关系的特定客户。
商业秘密和其他知识产权(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相比,有着以下特点: 1、非公开性 第一,商业秘密的前提是不为公众所知悉,而其他知识产权都是公开的,对专利权甚至有公开到相当程度的要求。 2、非排他性 第二,商业秘密是一项相对的权利。商业秘密的专有性不是绝对的,不具有排他性。如果其他人以合法方式取得了同一内容的商业秘密,他们就和第一个人有着同样的地位。商业秘密的拥有者既不能阻止在他之前已经开发掌握该信息的人使用、转让该信息,也不能阻止在他之后开发掌握该信息的人使用、转让该信息。 3、利益相关 第三,能使经营者获得利益,获得竞争优势,或具有潜在的商业利益。 4、期限保护 第四,商业秘密的保护期不是法定的,取决于权利人的保密措施和其他人对此项秘密的公开。一项技术秘密可能由于权利人保密措施得力和技术本身的应用价值而延续很长时间,远远超过专利技术受保护的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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