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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属于总公司的一个分支机构,可以参与众多的民事活动,在民事活动中扮演了非常重要的角色,那么,若分公司在实际生活中涉及到诉讼,其是否可以作...
1、可以的。但是需要注意,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因此,分公司可以参加诉讼,其法律后果最后仍应当由总公司承担,但是分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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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可以作为原告。虽然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但分公司可以依法以自己的名义参与民事活动,包括诉讼活动,所以分公司有权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第十五条规定,公司可以向其他企业投资;但是,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成为对所投资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出资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何为“其他组织”?对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0条进行了专门解释。根据其中第5项的规定,“其他组织”包括法人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只要依法登记并领取了营业执照,就可作为民事案件的当事人,参加诉讼。由此,分公司可以单独作为原告起诉。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分公司属于总公司的一个分支机构,可以参加很多民事活动,在民事活动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那么,如果分公司在现实生活中涉及诉讼,能否作为原告参与诉讼,是无数人期待找出的问题。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分公司是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总公司管辖,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公司。也就是说,分公司只是总公司在其住所外设立的以自己名义从事活动的分公司。没有独立财产,没有独立法人资格,涉及的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但分公司可以作为原告参加诉讼。因此,分公司可以作为原告参加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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