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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守所释放流程为:1、结算罪犯劳动报酬并领取《出监罪犯劳动报酬发放审核表》,交给罪犯本人签名确认,报监区长审核。2、罪犯刑满之日24小时内办...
1、有可能涉嫌刑事犯罪 2、量刑问题:根据是否构成什么犯罪,综合考虑犯罪动机、主观恶性、社会危害性、是否累犯、有无自首、立功认罪态度、是否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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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守所放人的流程为: 一、对于被依法释放的人,看守所根据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的释放通知文书,办理释放手续。 释放被羁押人,发给释放证明书。而对于家属和被释放的人来说,基本没什么手续,签字即可。 二、《拘留所条例》第三十条: 被拘留人拘留期满,拘留所应当按时解除拘留,发给解除拘留证明书,并返还代为保管的财物。 第三十一条: 被拘留人在解除拘留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拘留所应向有关机关或者单位移交被拘留人: (一)依法被决定驱逐出境、遣送出境的; (二)依法被决定执行刑事强制措施的; (三)依法被决定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的; (四)依法被决定采取强制性教育矫治措施的。
可以予以释放、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羁押的案件,不能在本法规定的侦查羁押、审查起诉、一审、二审期限内办结的,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予以释放;需要继续查证、审理的,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这取决于情况。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后,经审查认为证据不足、无犯罪事实的,应当撤销案件,无罪释放犯罪嫌疑人。经调查,认为犯罪嫌疑人确实有犯罪事实,证据充分的,由检察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依法作出有罪判决。《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公安机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拘留:(1)准备犯罪、实施犯罪或者犯罪后立即发现;(2)被害人或者在场人员认定犯罪;(3)在周围或者住所发现犯罪证据;(4)犯罪后试图自杀、逃跑或者逃跑;(5)有可能破坏、伪造证据或者串通;(6)无真实姓名、地址、身份不明;(7)有逃跑犯罪、多次犯罪、合伙犯罪的重大嫌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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