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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竞业限制协议是指用人单位对负有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劳动者签订的,约定劳动者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一定期限内不得在生产同类产品、经营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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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用人单位应给予员工合理的经济补偿。这是竞争业限制协议生效的基本要素。一般来说,补偿费的标准应该与员工在职时获得的收入相同。1、使用者和负有保守使用者商业秘密义务的劳动者在竞争限制协议中对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支付形式有约定的,由此约定。2、竞争限制协议对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支付形式等没有约定的情况下,劳动者可以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二.竞争限制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两年。三、竞争限制合同应明确竞争限制的业务范围和地区范围。四、竞争限制协议应书面形式,在协议中明确约定竞争禁止义务的时间。限制蝴蝶的具体业务范围、地区范围、补偿金额、支付方法等。五.单位确实要有特定的商业秘密,并且在合同中明确商业秘密的范围,不能把一般的商业信息、知识技能和经验作为商业秘密。六、竞争限制的义务主体应限制在接触、企业商业秘密人员及其高级管理人员的范围内。与只有普通技能未接触公司商业秘密的员工签订的竞争禁止协议原则上无效。
竞业限制协议有哪些规定,有效的竞业限制协议(主要是指狭义的)应当具备以下几个条件: 1.竞业限制协议必须采用书面的形式,在协议中明确约定竞业限制义务的时间、限带蝴具体业务范围、地域范围以及补偿数额、支付方法等。 2.单位应当确实拥有特定的商业秘密,且在合同中明确商业秘密的范围,不能把一般的商业信息、知识技能和经验作为商业秘密。 3.竞业限制的义务主体应当限制在接触、了解或掌握企业商业秘密人员及其高级管理人员的范围内。与只具有普通技能且未接触到单位商业秘密的雇员签订的竞业限制协议原则上无效。 4.雇主必须给予雇员合理的经济补偿。这是竞业限制协议生效的基本要件。一般认为,补偿费的标准应当与职工在职时获得的收入持乎。 5.竞业限制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3年。 6.竞业限制合同应明确竞业限制的业务范围和地域范围。
竞业限制协议应当自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之日起履行。签订竞业限制协议的劳动者,不得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类似产品,从事类似业务的其他有竞争关系的用人单位,或者自行开业生产或者经营类似产品,从事类似业务的,单位应当在竞业限制期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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