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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经过国土局同意,且有房产证的国有划拨的房子就可以购买,但前提是卖方必须在交易前,补缴土地出让金,获取土地权证之后,才能正式上市交易,如果...
国有划拨土地的住房经批准可以出售,但是需要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准予转让的,应当由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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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划拨房屋,多出现在房屋改造、安置房拆迁、经济适用房等房地产类型中。划拨土地上的房屋也不是完全不能买卖的。土地为国有划拨土地的,划拨土地上的房屋因买卖申请登记的,必须向国家缴纳土地出让价格及相关税费。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购房人上市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应当按照当时同地段普通商品房与经济适用住房的一定比例向政府支付土地收入等相关价款。
购买划拨地上的房屋是具有很大风险的。 房屋和土地是不可分割的,房屋转让给一方,则土地也随之转让,但是土地的性质问题直接影响着房屋转让的效力。划拨地进行转让时是需要先变更为出让地,要向政府部门缴纳土地出让金,土地方能进行转让,否则,土地和房屋转让无效。建议谨慎购买为妥。 相关法律规定:“《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条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准予转让的,应当由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报批时,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决定可以不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转让方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将转让房地产所获收益中的土地收益上缴国家或者作其他处理。”
划拨土地上的房子种类一般有廉租房、公租房、经适房、拆迁安置房、个别商业楼、工业厂等,在“房地一体”或“房随地走、地随房走”的原则中,它们都属于划拨土地上的附属物,如果要进行转让(买卖),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39条规定、《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暂行条例》第44条、第45条规定,是必须要上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一般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相关行政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交易。企业和公民在缴纳了一定的土地使用税后只能获得土地的使用权,土地使用权的期限也是会根据土地的类型来确定的,一般情况下是会在四十年至七十年之间,如果土地是划拨类型的土地时,也是没有具体的使用期限,在国家收回划拨土地时,土地的使用权也是随之消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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