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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迁协议的房子能否进行赠与?

2024-12-03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拆迁所得房产可依法赠予他人,且赠与协议需具备法律约束力,因此拆迁安置房之赠与协议被视为有效条款。对于拆迁安置房,实际上允许进行赠予操作,只需前往当地拆迁安置办公室完成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即可实现。 需要注意的是,在拆迁安置房产权未实现真正转移之前,赠与人仍保有撤销赠与房屋之权力。此外,如果赠与双方为直系亲属或姻亲关系,将免付相应契税。但除此之外,除非是不包括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正的赠与合同时,赠与人才有权在财产权利转移前随时撤销赠与行为。 另外,《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还规定,如果相关房屋尚未办理产权过户手续,那么房屋产权就仍然处于未发生转移的状态。

相关法规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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