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土地使用权到2035年到期的话可以继续申续期,重新和政府有关部门签订新的出让合同。如果您在这里说的土地使用权是住宅的话,那么住宅用地的土地使...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届满的,自动续期。 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土地使用者向土地管理部门提交续期申请书,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应当予以批准。获得批准续期的,重新签订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偿使用费。这样,你的房产所有权便得以延续。当然,变成危房强制拆除的除外。2、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的,土地使用权和地上房产由国家无偿收回。房屋所有权也就自然消失。3、土地使用者提出续期申请,根据法律规定没有批准续期的(即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土地使用权国家无偿收回,但对于地上房产,根据收回时的残余价值给予相应补偿。此外,土地使用权未到期国家也可征用,但应就剩余使用年限的土地使用权及房产进行补偿。对于不同用途的土地,国家规定了不同的使用年限。如住宅使用年限为70年,而商业用地的土地使用年限则只有40年。土地使用年限到期之后,土地使用者可以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续期,并缴纳一定的费用,超过土地使用年限未续期的,土地使用权会被国家收回。
1、70年土地使用权到期后可以根据当时的地价水平补缴土地出让金自动续期,再次申请土地使用权。 2、权利人可以提前一年提出续期申请补交土地出让金,再次申请的期限应当不超过30年。 3、法律依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第十二条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1)居住用地70年; (2)工业用地50年; (3)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年限为50年; (4)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 (5)仓储用地50年; (6)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1、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 2、续期的,应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这一条规定说明,土地使用年限届满时,使用者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可以申请继续使用。 3、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限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77人已浏览
137人已浏览
169人已浏览
15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