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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和各地规定,工伤职工遭受事故伤害,应当在统筹地区协议医疗机构治疗,因为协议医疗机构医疗条件限制,由协议地区三级医...
你领取工伤认定书后,如果被认定为工伤,那么紧接着你就可以申请劳动能力等级鉴定了。一般是在每个月的20号以前申请,次月20号领取结果。建议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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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如果是停工留薪期内,员工是可以拒绝上班的,而且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但是,如果是停工留薪期内工作的,公司不需要额外支付工资,如果工作的工资高于之前的工资福利待遇,则按照较高标准进行支付。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有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后仍然需要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是否可以继续休养,按医疗机构书面证明进行确认。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评定等级之后,一至四级的退出劳动岗位,五至十级的均应继续工作。劳动能力鉴定通常都是在停工留薪期满的情形下进行,不能工作需要继续治疗休养的,应当提交治疗工伤医疗机构书面证明,治疗费用可以报销,但不享受停工留薪期待遇,由所在单位按不低于病假工资标准支付生活津贴。对医疗机构继续休养证明有争议的,提交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管理办法》第十条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满,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停发停工留薪期待遇。需要继续治疗的,必须有工伤医疗机构的休jia证明,其工伤医疗费用予以报销,但不享受停工留薪期待遇。由用人单位发给生活津贴,标准不得低于病假工资。
根据你所说的伤情,结合《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伤残等级大约在9级左右吧,具体的结果要看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专家组的鉴定结论了;苏州地区工伤,29岁,9级工伤出去医疗费、误工费外,要赔偿大概14--18万左右。工伤赔偿根据事故发生地、个人年龄、工资、受伤时间、解除劳动关系时间不同而有差异,各地赔偿具有严重地域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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