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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你的描述,单位已经提前三十天通知了,就没有一个月代通金了;2、辞退员工经济补偿金按你在该单位的工作年限计算:《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对支付代通知金情形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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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用人单位想要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需要提前三十天通知劳动者,这种情况下,只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没有提前通知劳动者,那么还需要支付代通知金作为补偿。因此,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非因劳动者过错而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劳动者或者代替提前通知,向劳动者支付代通知金。
1、员工患病,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和新工作的; 2、或者员工不能胜任其工作,调岗后也不能胜任的等。 3、且前提条件是用人单位没有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员工本人。 4、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可以要求经济赔偿 首先要看公司是因为什么原因与他解除劳动合同的。所以只能作大概分析。 如果是无法定的原因,那么他可以获得赔偿。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7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本案中支付的一个月工资标准应是该人在六个月内的平均工资。 不是所有违法解除的劳动合同都可以主张代通知金。只有在违反劳动合同法第40条时,才可主张。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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