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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出现购房发票丢了的情形,可以拿着购房合同去找房开商,开发商那儿有购房发票的底根,然后请开发商在当地的市级以上的报纸上登一则遗失并声明作废...
法律分析 个人丢失发票不用罚款,即使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规定需要罚款,那也是无效的,因为用人单位没有罚款的权利。不过个人丢失发票如果是自己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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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纳税人丢失空白专用发票,应根据《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一条规定:“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妥善保管发票。发生发票丢失情形时,应当于发现丢失当日书面报告税务机关,并登报声明作废”。 因此,纳税人丢失专用发票后,必须按规定程序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报告。纳税人应将丢失专用发票的纳税人名称、发票份数、字轨号码等情况,向主管税务机关指定的报刊等媒介刊登公告声明作废,然后填报《发票丢失被盗登记表》,持IC卡到国税主管部门办理电子发票退回或作废手续。 税务机关对丢失专用发票的纳税人,可以按《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违反发票管理法规的行为包括: 未按照规定保管发票的”情形,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2,纳税人丢失空白普通发票后,必须按规定程序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报告,丢失普通发票的纳税人必须自行到辖区内的地级市报刊上刊登“丢失声明”,然后填报《发票丢失被盗登记表》,持IC卡到国税主管机关办理电子发票退回或作废手续。 税务部门对丢失空白普通发票的纳税人,可以按《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违反发票管理法规的行为包括: 未按照规定保管发票的”情形,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可以到相关部门进行补办,具体材料与流程如下: 1、丢失者可以先登报公示,带齐身份证件、购房合同及房产证原件到地税部门办理补票手续,或者是让地税部门复印一张存根联并加盖公章。 2、经主管税务所审批,持这份审批表到报社刊登声明作废,最后再凭报纸和相关购房材料进行补办。 3、凭身份证,户口本,购房合同,买房票据,到当初缴纳契税单位,申请复印契税发票存根,然后加盖这家单位财务公章,就可以作为契税票据使用。
这种情况从法律上讲不影响交房。具体建议你直接和开发商联系交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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