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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首付款发票丢了是可以挂失补办的。首付款转账记录、开发商开具的首付款收据都可以起到证明交纳了购房首付款的作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
首先,如果是首付款发票丢失影响不大,在房屋交付后会拿到总房款的购房发票,不会影响房产证的办理。 其次,如果是全款发票丢失,向开具发票方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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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是首付款发票丢失了,那么购房者不比过于担心,因为在房屋交付后会收到全款发票,有了全款发票就可以进行办理房产证、落户、提取公积金等手续,不会造成太大的影响。 2.如果购房者把全款的购房发票弄丢了,那么就需要请求发票开具方提供证明,购房者可以拿着身份证、购房合同等材料去找开发商,由开发商出具发票的存根并加盖印章,再由税务机关审查核实即可。
办理产权证书是必要的发票,如果购买发票丢失,你可以拿购买合同去找房间开发商,开发商有购买发票的基础,然后请开发商在当地市级以上报纸上发布丢失和无效广告,然后开发商派业务人员到当地税务局补充发票。房地产开发商开具的购买发票不能补充,因为开发商开具的发票必须纳税,因此不能重复开具。如果购买发票丢失,您可以到房地产开发公司复印发票存根联系,并要求开发商出具与购买发票原件具有相同法律证明效力的证明。《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一条规定,实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妥善保管发票,不得丢失。发票丢失的,应当在丢失当天书面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并在报纸、电视等传播媒体上公布无效的声明。根据上述规定,受票方丢失的发票应当日书面发票,不得作为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文件。
购房首付款发票丢了是可以挂失补办的。首付款转账记录、开发商开具的首付款收据都可以起到证明交纳了购房首付款的作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三条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买受人以担保贷款方式付款、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出卖人应当将收受的购房款本金及其利息或者定金返还买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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