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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的停工留薪期,根据伤情及伤残等级的不同而不等,详见《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
赔偿。依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只有几个月的劳动关系形成职业病的,申请工伤认定后被认定为工伤的,是可以请求职业病赔偿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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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个月。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
按照实际情况主张。务工时间分两种计算方法 1.受害人因伤住院并定残的,误工时间从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计至定残日前一天。 2.受害人因伤住院或在家休养但未定残的,误工时间根据病历本或住院小结中医嘱的休养时间为准,从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计至休养终结之日
不合法。 1、《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年限自2008年1月1日起算,标准为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的数额封顶;2008年1月1日以前的部分则按照当时有关规定执行。 2、2008年1月1日前,关于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标准主要是依据原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的有关规定,对于高收入员工经济补偿的支付标准则不设上限,根据其实际工资确定。 3、无论是2008年之前还是之后,高收入员工经济补偿金的支付年限受“最多不超过12年”封顶限制。 综上,你的经济补偿金受12年封顶限制,但2008年1月1日之前、之后计算标准不同,2008年之前,不受月平均工资3倍封顶限制;2008年之后受3倍封顶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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