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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法院拍卖房子没人要,最后归谁回答 不动产三次都流拍的,法院还可以采取变卖,如果变卖还不成功,超过查封期限并且申请执行人没有申请延期的须退...
依据执行的相关司法解释,首次拍卖可以按评估价的80%作为拍卖的底价,如果流拍可以再降低20%拍卖,此时如果还没有人要,那么,你可以要下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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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法院拍卖房子没人要,最后归谁回答 不动产三次都流拍的,法院还可以采取变卖,如果变卖还不成功,超过查封期限并且申请执行人没有申请延期的须退回被执行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九条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 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期限的二分之一。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二十八条对于第二次拍卖仍流拍的不动产或者其他财产权,人民法院可以依照本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将其作价交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抵债。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拒绝接受或者依法不能交付其抵债的,应当在六十日内进行第三次拍卖。 第三次拍卖流拍且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拒绝接受或者依法不能接受该不动产或者其他财产权抵债的,人民法院应当于第三次拍卖终结之日起七日内发出变卖公告。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没有买受人愿意以第三次拍卖的保留价买受该财产,且申请执行人、其他执行债权人仍不表示接受该财产抵债的,应当解除查封、冻结,将该财产退还被执行人,但对该财产可以采取其他执行措施的除外。
根据规定法院的拍卖房没人买标准如下:归被执行人,也就是业主 司法拍卖的房产,未出法院的拍卖成交裁定书前,都属业主,即被执行人所有。 拍卖房产流拍后,可再拍卖。共再可拍卖二次。每次可按上次保留价降价最多不超过20%。再拍卖都没人买,就会进行一个六十天的变卖期。变卖期也没人买,会与债权债务人一起协商解决方案。
1、可以向其出示法院给你的拍卖成交确认书或者是裁定书,证明房子已经是你的,要求对方搬离; 2、可以与执行法官沟通,申请法院对房屋进行强制腾空。 强制迁出房屋或者强制退出土地,由院长签发公告,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间履行。被执行人逾期不履行的,由执行员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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