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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江苏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规定:“怀孕三个月以内流产的女职工,根据医疗单位的证明,给予20至30天的产假;三个月以上七个月以下的,产假...
你可以参考以下: 1、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2、难产,增加产假15天; 3、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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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条例》的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14周的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2周难产的,增加产假2周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2周。苏州流产假规定2016年的内容也是和国家相同的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含人工流产)的,享受不少于2周的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含人工流产)的,享受不少于6周的产假。由此以上法律经验编辑为您整理介绍可知,国家对于女职工流产假的规定是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含人工流产)的,享受不少于2周的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含人工流产)的,享受不少于6周的产假。
根据国家卫生计划委员会对延长地方法规的指导建议,江苏省条例修正案(草案)修正为依法登记结婚的夫妇,在享受国家规定结婚假期的基础上,延长结婚假期10天。取消了晚婚生育和可延长婚假的规定。也就是说,依法登记结婚的夫妇在国家规定结婚假期的基础上,延长结婚假期10天,共计13天。条例修改案(草案)增加了男性护理假期的时间,符合条例规定的生育,女性在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的基础上,延长产假30天,共计128天,男性享受护理假期从10天增加到15天。
江苏省的婚假是13天,其中后面10天不含法定节假日。根据《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七条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在享受国家规定婚假的基础上,延长婚假十天。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延长产假三十天,男方享受护理假十五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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