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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的担保亦应优先于人的担保。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保证人的保证范围会缩减,其保证责任也会减免。在同一债权上同时存在物的担保与人的保...
如果债权担保最初没有书面规定,物担保和人担保哪一个具有优先权的话,那么担保物的担保优先于担保人。 因为担保物相对可靠,更容易实现偿还债务;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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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物担保与人担保,物担保优先。 2、法律规定,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
1、物担保与人担保,物担保优先。 2、法律规定,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
我国法律规定,被担保债权既有物担保又有人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当事人约定实现担保物权的,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 如果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行提供物的担保,债权人应当首先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 第三人提供物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要求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第三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所以,清偿顺序是: 1、抵押物由债务人提供的,优先执行。 2、抵押物由第三人提供的,由保证人任意执行或主张承担保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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