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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合同示例订立合同双方:出租方:___,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
1、当基本农田遭受依照土地管理法规定征收土地时,应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对其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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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合同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现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达成如下租房协议,以资信守: 一、房屋座落地点:面积:附属物: 二、租赁期限:年,即年月日至年月日 三、租金及交纳时间:每月元,按月付一次,先付后住,其中第一次付款元,在之前付清;第二次付款元,在之前付清,依次类推. 四、租房押金:元,到期结算后归还. 五、违约责任:自合同签订后既产生法律效力,任何一方均不得无故终止协议.如发生违背情况,违约方应支付给守约方违约金元,并按实结算房租. 六、租赁期间的其他约定事项: 1、甲方提供完好的房屋及设施,并按国家规定办理好有关租赁手续.乙方不得破坏房屋结构及设施,否则按价赔偿, 2、水电、闭路,宽带、电话及卫生费由使用人(乙方)承担. 3、乙方不得将房屋转租或供非法用途,外来人员居住必须主动办理暂住户口手续,若发生非法事件,乙方自负后果,并承担违约责任. 4、租期内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毁损和造成损失的,协议自然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5、甲乙任何一方因特殊原因提出前解除合同,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否则视作违约. 6、乙方如不按时交付租金、水电费、电话费等应付费用,甲方有权单位解除协议,收回房屋,并有权向乙方索取违约金. 7、此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并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双方如果出现纠纷,先协商,协商不成,由法院裁决. 8、合同签字生效,视作中介成功.中介方合法取得佣金,日后双方发生变故,中介佣金不作退回. 9、电度,水度,煤气立方. 10、补充. 七、本协议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备案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日期:日期: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乙方租赁甲方土地事宜,签订以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合同标的:租赁土地共亩,位于东至、西至、南至、北至。 二、租赁期限:租赁期限为10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租赁价款及付款办法:每亩每年元,共计元,每年交付一次。 四、租赁用途:乙方自主使用。 五、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拥有土地所有权,但不涉及乙方区域内规划等工作。在合同期内,甲方应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2、甲方负责协调处理乙方与甲方及周边土地的关系,维护乙方对该地的正常使用。 3、除收取租赁费外,甲方不再收取任何款项。 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租赁期内,乙方拥有租赁土地的使用权。 2、乙方按时足额向甲方交纳租金。 3、合同期间如遇到国家政策变动或国家征用,乙方必须服从,合同解除。 七、特别约定: 1、如乙方办理该土地征用出让手续,本合同所称租赁费即作为甲方应得的土地出让金及各种补偿费,无论合同履行时间长短,办理土地出让征用时,乙方不再给付甲方出让金及其它费用。 2、如乙方因需要,欲征用该土地,除土地款以外的应上交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协助办理相关手续。 3、在租赁期内,国家或集体征用土地,乙方应无条件服从,土地补偿款归甲方,地上附属物补偿款归乙方,由此造成的损失,按国家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4、租期届满,承租方有权优先签订续租(按当时合理价格)合同。 5、租期届满,如乙方不再租赁,合同终止,对于乙方投资的地上附属物,乙方投资修建的所有地上附属物,在合同终止时双方协商其价值,并由甲方在一月内支付价款给乙方;协商不成,由相关单位评估其价值,甲方予以接收,并在一月内一次性支付价款给乙方,评估费双方均担。 八、违约责任: 一方违约,由此给对方造成损失时,除向对方赔偿经济损失外,还应该按相关规定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九、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十、本合同一式三份,出租方、承租方、见证机关各执一份。 出租方:代表人:(章) 承租方:代表人:(章) 见证机关:(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
姓名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年龄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 第一条合伙宗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合伙名称、主要经营地:_____________ 第三条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____________ 第四条合伙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 第五条出资金额、方式、期限。 (一)合伙人______(姓名)以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 (二)各合伙人的出资,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交齐。 (三)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__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第六条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合伙各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一)盈余分配:以______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二)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以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_____ (三)特别提示: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可以约定按各合伙人各自投资或者平均分配。未约定分担比例的,由各合伙人按投资分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10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应负担的部分。) 第七条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一)入伙。 1.新合伙人入伙,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2.承认并签署本合伙协议; 3.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退伙。 1.自愿退伙。合伙的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①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②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 ③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 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合伙人擅自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2.当然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③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强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3.除名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资义务; ②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③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④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合伙人退伙后,其他合伙人与该退伙人按退伙时的合伙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三)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第八条合伙负责人及合伙事务执行。 (一)全体合伙人共同执行合伙企业事务。(适用于规模小的合伙企业。) (二)合伙协议约定或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_______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为: 1.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2.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3.出售合伙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 4.支付合伙债务; 5._______为合伙负责人,负责日常事务管理,对外代表合伙企业。 第九条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伙事务的经营权、决定权和监督权,合伙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无论出资多少,每个人都有表决权; (二)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 (三)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约定进行,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 (四)合伙人有退伙的权利。 (五)合伙人违反第九条规定,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 第十条禁止行为。 (一)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 (二)合伙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伙竞争的业务; (三)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进行交易。 (四)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第十一条合伙营业的继续。 (一)在退伙的情况下,其余合伙人有权继续以原企业名称继续经营原企业业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经营。 (二)在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况下,依死亡合伙人的继承人的选择,既可以退继承人应继承的财产份额,继续经营;也可依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接纳继承人为新的合伙人继续经营。 第十二条合伙的终止和清算。 (一)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伙期限届满; 2.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3.已不具备法定合伙人数; 4.合伙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销; 6.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伙的清算: 1.合伙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或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自合伙企业解散后15日内指定______为清算人。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伙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伙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伙所欠税款;合伙的债务;返还合伙人的出资。 4.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第六条第一款的办法进行分配。 5.清算时合伙有亏损,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依本协议第六条第二款的办法办理。各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伙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一)合伙人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如果逾期______年仍未缴足出资,按退伙处理。 (二)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他合伙人不愿接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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