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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提供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除应当符合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规定的要求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提供者应当为依法设立...
未取得或者超出有效期使用《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从事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由XX或者省、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给予警告,并责令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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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提供者变更下列事项之一的,应当向原发证机关申请办理变更手续,填写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项目变更申请表,同时提供下列相关证明文件:(1)《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中审核批准的项目(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提供者单位名称、网站名称、IP地址等);(2)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提供者的基本项目(地址、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等);(3)网站提供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基本情况(服务方式、服务项目等)。该问题涉及到的相关文件:《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的有效期为5年。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提供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持证单位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6个月内,向原发证机关申请换发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原发证机关进行审核后,认为符合条件的,予以换发新证;认为不符合条件的,发给不予换发新证的通知并说明理由,原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由原发证机关收回并公告注销。
申请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许可证需要什么条件: 1、依法设立的企事业单位或者其它组织; 2、具有与开展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活动相适应的专业人员、设施及相关制度; 3、有两名以上熟悉药品,医疗器械管理法律等,或依法经资格认定的相关技术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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