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客体要件不同。传授犯罪方法罪的客体是统一的,也就是社会治安管理秩序;教唆犯罪没有特定的统一的客体,其客体就是教唆犯罪所侵犯的客体。客观要件不...
教唆罪,是指以劝说、利诱、授意、怂恿、收买、威胁等方法,将自己的犯罪意图灌输给本来没有犯罪意图的人,致使其按教唆人的犯罪意图实施犯罪,教唆人...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教唆不一定构成犯罪,但要分情况(1)被教唆犯被教唆的,教唆犯应当按照其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进行处罚。起主要作用的,按照对主犯的处罚原则进行处罚;只起次要或辅助作用的,按照从犯的处罚原则进行处罚。(2)被教唆人未犯被教唆罪的,仍构成独立的教唆犯,因为教唆人主观上有教唆的意图,客观上有教唆的行为。然而,考虑到教唆行为没有造成实际危害,这种教唆犯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不适用于共同犯罪的概念。
教唆犯是指通过说服、引诱、引导、鼓励、收购、威胁等方式,将自己的犯罪意图灌输给没有犯罪意图的人,使其按照教唆人的犯罪意图实施犯罪。教唆罪的特点是教唆人不亲自犯罪,而是教唆他人实施自己的犯罪意图。教唆犯与被教唆犯罪的人形成共犯关系。因此,教唆犯教唆的对象应当是具有刑事责任能力,达到刑事责任年龄的人。教唆不满14周岁或精神病的人不构成共犯关系,只对教唆人定罪量刑。教唆犯的刑事责任分为以下三种情况:1、教唆他人犯罪,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进行处罚。所谓教唆犯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是指教唆犯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及其实际危害,即教唆犯教唆的方法、手段和程度,以及在实施教唆犯罪中的作用。由于教唆犯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不同,其行为的危害程度也不同,处罚也不同。在共同犯罪中发挥主要作用的,应当依照刑法关于主犯的处罚规定进行处罚。2、教唆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重处罚。这主要是因为未成年人发育不成熟,辨别是非的能力差,容易被坏人教唆,陷入犯罪歧途。因此,教唆未成年人犯罪本身就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具有更大的社会危害性。3、如果教唆者没有犯教唆罪,教唆者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所谓被教唆人不犯被教唆罪,有两种情况:一是教唆人的教唆没有使被教唆人产生犯罪意图,实施犯罪,被教唆人既没有实施教唆人的犯罪,也没有实施其他犯罪,其教唆行为没有造成任何实际危害。第二,被教唆人没有犯教唆罪,而是犯了其他罪。无论哪种情况,都是教唆犯罪,应当承担刑事责任。然而,由于教唆人没有实施教唆罪,教唆犯的教唆行为没有造成实际的危害结果,或者虽然造成了危害结果,但与其教唆行为没有因果关系,因此教唆犯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教唆犯不是都是共同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九条规定: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 1、间接正犯,是教唆行为的一种特殊情况,就是教唆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或者没有刑事责任的人犯罪,这时候不是教唆犯而变成间接正犯。因为只有他以个人承担刑事责任。 2、教唆犯如果在共同犯罪中起到主要作用,那么就是主犯;如果教唆犯在共同犯罪中起到其次作用,那么就是从犯;如果教唆犯是被胁迫教唆他人犯罪的,那么就是胁从犯。 因此,要把教唆犯与教唆无刑事责任能力的人犯罪区别开来。教唆犯教唆的对象,必须是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和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 如果教唆不满14周岁的人犯罪,或者教唆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法律规定以外的犯罪,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由于这些被教唆的人不负刑事责任,因此,在这些情况下,教唆犯和被教唆的人之间不发生共犯关系,教唆犯应对其利用无刑事责任能力的人所实施的犯罪承担全部刑事责任。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82人已浏览
283人已浏览
125人已浏览
19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