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承揽人致定作人人身损害的赔偿方式如下:依法应赔偿其因遭受人身损害而支出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承揽人致定作人人身损害的赔偿方式如下:依法应赔偿其因遭受人身损害而支出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承揽人致定作人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以及必要的营养费等费用。具体数额由当事人协商确定,或者由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决。
承揽人致定作人人身损害需赔偿定作人: 1、医疗费; 2、护理费; 3、交通费; 4、营养费; 5、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 6、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7、如果造成残疾的还需要赔偿残疾赔偿金。
承揽合同属于有名合同,民法典第十五章有明确规定。一共只有十八个法条。承揽合同与雇佣合同非常类似,在实践中很难区分。如果区分了以后,责任就简单了。因为,在雇佣合同中,雇主对雇员的致人财产损失的行为承担所有的责任雇主对雇员致他人身伤害的,雇员无过失或一般过失,由雇主承担全部责任,如果故意存在重大过失或故意的,雇主承担连带责任,雇主在承担责任后可以向重大过失或故意的雇员追偿。(依据是最高院关于人身损害赔偿的司法解释)然而,如果被确认为承揽合同,定作人与承揽人之间则不存在上述关系,两个当事人的地位在合同关系的当事人中的关系按民法典第十五章解决,而基于承揽合同关系则不存在依附关系。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79人已浏览
95人已浏览
69人已浏览
7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