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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为三个月之后的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三年以下。 【法律条文】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
三个月试用期签三年以上固定期限或者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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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年合同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劳动合同法规定,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试用期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 1、计时工资计时工资:是指按计时工资标准(包括地区生活费补贴)和工作时间支付给个人的劳动报酬。包括:对已做工作按计时工资标准支付的工资;实行结构工资制的单位支付给职工的基础工资和职务(岗位)工资;新参加工作职工的见习工资(学徒的生活费);运动员体育津贴。 2、计件工资计件工资:是指对已做工作按计件单价支付的劳动报酬。包括:实行超额累进计件、直接无限计件、限额计件、超定额计件等工资制,按劳动部门或主管部门批准的定额和计件单价支付给个人的工资;按工会任务包干方法支付给个人的工资;按营业额提成或利润提成办法支付给个人的工资。 3、奖金:是指支付给职工的超额劳动报酬和增收节支的劳动报酬。包括:生产奖;节约奖;劳动竞赛奖;机关、事业单位的奖励工资;其他奖金。 4、 津贴和补贴:是指为了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的劳动消耗和因其他特殊原因支付给职工的津贴,以及为了保证职工工资水平不受物价影响支付给职工的物价补贴。 津贴包括: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劳动消耗的津贴,保健性津贴,技术性津贴,及其他津贴。 物价补贴包括:为保证职工工资水平不受物价上涨或变动影响而支付的各种补贴。 5、加班加点工资:是指按规定支付的加班工资和加点工资。 6、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因病、工伤、产假、计划生育假、婚丧假、事假、探亲假、定期休假、停工学习、执行国家或社会义务等原因按计时工资标准或计时工资标准的一定比例支付的工资;附加工资、保留工资。
试用期由双方按照不超过六个月协商约定。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之内,劳动合同期限为三年的,试用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按照不超过六个月协商约定。《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试用期的长短是跟劳动合同的长短相联系的,一般试用期三个月的话,劳动合同应该在三年以上。无论是否约定试用期,在进入单位工作后1个月内都应该签订劳动合同,如果没有签订,你可以要求单位从第二个月开始支付双倍工资。试用期内如果被认定为不合同,用人单位是可以通知员工走人的,并且没有补偿。如果试用期过后,无正当理由辞退员工,是不可以的,要支付经济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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