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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分公司的登记申请书; (二)公司章程以及加盖公司印章的《企业法人...
公司设立程序: (1)订立章程。设立任何公司,首先都必须由公司创办人协商订立公司章程,这是公司设立的法定程序的第一步。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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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公司章程2、主要股东具有持续盈利能力,信誉良好,近3年无重大违法记录,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3、符合本法规定的注册资本4、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任职资格,员工具有证券业资格5有完善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6、有合格的营业场所和业务设施。7、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证券监管机构批准的其他条件。
如果是本地要去外地设立分公司,那么需要以下证件的。 1、总公司的正本营业执照原件 2、总公司的正本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5份) 3、总公司的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复印件盖公章(3份) 4、总公司的税务登记证证正本复印件盖公章(3份) 5、总公司的章程(总公司登记工商局档案室出具并盖章) 6、总公司的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7、分公司的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及签字的复印件(5份) 8、分公司的负责人任职证明 9、实际经营场所的租房协议及产权证复印 10、财务人员的上岗证复印件和身份证复印件
申请设立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以下文件: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2、全体股东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以及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3、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4、股东主体资格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5、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和身份证复印件;6、法定代表人的任职文件和身份证复印件;7、住所适用证明;8、《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9、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提交相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复印件。10.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包括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并提交相关批准文件或许可证复印件。《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经公司登记机关批准设立登记并发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公司立即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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